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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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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的通知
2016-03-18 14:44  

各系:

按照《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2014年项目中期检查和2016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8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学院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开展2016年高职院校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教育厅要求,我院2016年可申报2个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专业应为院级以上(含院级)重点专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相关产业、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大,专业设置5年以上并连续招生,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

2.申报项目的相关专业已列入学校中长期专业建设规划,正在重点建设。

3.符合学校办学定位,适应区域支柱、优势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具有明显的专业特色、行业背景,与相关产业企业的合作基础良好,与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在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4.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完备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5.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可行,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资源统筹有力,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

二、建设任务

2016年全省共遴选40个专业综合改革项目重点建设。

项目建设周期3年,要同时完成特色专业1-2个、精品资源共享课1-2门(新建或改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性实训基地1-2个(新建或持续建设)、教师发展中心、教学名师1-2名、教学团队1-2个(新建或持续建设)、专业服务社会能力提升、技能大赛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教学名师引领计划等一批子项目建设。

三、项目申报材料

1.陕西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子项目信息统计表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请各系按照评审指标,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附件:陕西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6年3月18日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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