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实践教学>>正文
关于编写专业实训指导书的通知
2014-12-19 16:29  

为加强实践教学,确保学生职业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专业实训指导书编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范围

省级重点专业必须申报。院级重点(特色)专业根据建设情况自行申报。

二、编写人员

各系根据实训指导书编写要求成立编撰小组。编写负责人需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同时还应邀请1~2名行业企业人员参与编写工作。

三、编写要求

实训指导书应紧密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编写。实训指导书应能够对本专业所有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起指导作用。实训项目设计应以核心技能和职业能力训练为重点,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1、项目要求

(1)结合专业特色和岗位实际设置实训项目,实训项目要具有典型性、综合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2)项目设置可为一门专业核心课程的综合训练,亦可为多门课程实训的综合,充分结合岗位工作流程和工作实际。

2、内容要求

实训项目应包括项目名称、实训目的、实训课时、实训内容、实训步骤、实训环境、实训要求、考核方式、知识背景、及注意事项等多项内容。

四、申报工作

1、申报程序

申报系填写《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实训指导书编写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系研究审查后,报教务处审核,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立项编写。

2、申报时间

(1)2014年6月30日前,实训指导书申报部门向教务处递交《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实训指导书编写申请书》。

(2)2014年7月份,学院公布实训指导书立项名单。

(3)从项目审批之日起,项目执行时间1~2年,2014年7月至2016年5月。

五、资助与奖励

1、凡审定编写的实训指导书,完成编写任务后提出验收申请,由所在系验收、教务处审核,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终审通过后,以学院内部讲义形式使用,费用按现行教材采购结算办法办理。

2、凡以学院内部讲义形式使用的实训指导书,教务处将对其指导专业实践教学的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其在专业实践教学中的指导作用、实训效果等。对实训效果考评为优秀的实训指导书,学院向其编写团队颁发“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优秀实训指导书证书”。同时编写组可申请公开出版实训指导书,学院审批后,按照教材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院发2014<11>号)予以经费支持。

3、优秀指导书可列入“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范围,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附: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实训指导书编写申请书

教 务 处

2014年6月10日

关闭窗口
[教务处]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教务处版权所有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邮编710068
电话:02988412976(含光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