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学司函〔2012〕77号《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
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2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将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以班级为单位,分发各系,请高度重视、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1、各项学籍信息必须由学生本人核对、修改(修改内容填在修改栏)、签名,否则后果自负;
2、核对时姓名不允许擅自修改;
3、身份证号原则上也不允许更改,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1)高考时误填。更改时必须提供高考机读卡(各系提供)、学生诚信登记表(各系提供)、身份证等复印件;
(2)原身份证号错误。更改时必须提供学生诚信登记表(各系提供)、身份证等复印件、公安机关关于更正身份证的正式说明(原件)。
4、性别有误者,允许修改,更改时须提供:高考机读卡(各系提供)、学生诚信登记表(各系提供)、身份证等复印件;
5、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中的日期保持一致;
6、请各系务必注意学生数据的准确性。若有遗漏的学生数据请及时增补、多报的学生数据应予以备注,将学生修改信息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7、电子注册时间紧迫,请各系务必将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数据修改情况汇总、各种证明材料于2012年10月19日前交教务处。
教 务 处
2012年10月16日
附:各班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
上一条:关于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重点专业及示范性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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