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精品课程建设,构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精品课程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院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进行。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努力培养适合经济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到2010年,全院10%的课程达到院级精品课程标准,形成学院优质、高水平的课程平台。
二、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精品课程是具有特色和一流教学水平的优秀课程。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遵循分级建设、重在培养、促进发展、全面提高的原则进行。
(一)分级建设。精品课程分院、省、国家三级建设。
(二)重点建设。根据学院专业状况,精品课程建设重点放在教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等方面条件较好、对学生专业培养目标起重要作用的主干课程或学生受益面较大的课程中进行。
(三)高水平建设。精品课程建设要从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反映课程建设最高水平,体现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及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四)资源共享。经过建设,课程资源能够上网,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
三、精品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队伍建设
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负责。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素质良好、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相对稳定的教师梯队;要重点抓好“双师型”和“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努力提高中青年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能力;积极从企事业单位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为兼职教师,改善师资结构,使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知识结构更趋合理。
(二)教学内容建设
按照理论知识够用突出职业技能的原则,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优化课程结构。要把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结合起来,加强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三)教学方法和手段建设
根据课程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启发式等多样化教学方法,广泛使用现代教学手段,全面促进学生技能的提高。
(四)教材和图书资料建设
精品课程应选用教育部优秀高职教材,或者根据教学需要编写的内容新、质量高、特色强的教材;要有配套的图书资料、教师教学参考书和工具书,保证教学过程顺畅进行。
(五)实践教学建设
要结合专业和课程特点,建立健全与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实践教学方案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内容,重视综合性、创新性实训课程;加强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促进学生动手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六)教学过程建设
规范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辅导答疑,实践教学指导,课程考核,教学质量分析和总结等各个教学环节规范有序。
(七)教学文件建设
建立科学、规范、实用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训、实习指导书等。
四、组织机构
精品课程建设的领导机构为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二)指导精品课程建设的开展。
(三)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的检查、验收。
(四)处理精品课程建设过程中的未尽事宜。
(五)教学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精品课程建设日常工作。
五、精品课程的评选
(一)申报条件
1、原则上应是高职高专各专业开设的课程,且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申报课程教师队伍具有较合理的学历、知识和年龄结构,其中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不低于60%。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时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申请书》,经所在系审核,向学院推荐。
2、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于每年5月受理院级精品课程的申请,经批准立项的精品课程,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三)申报材料
1、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按附表样式要求填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文件电子版。
2、教学光盘三张(三位主讲教师的教学录像,包括相关教学文件)。
3、课程网站(含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材料)。
(四)评审
1、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年5月依据《学院精品课程审定指标》进行精品课程的评审。
2、经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课程,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授予院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五)省级以上精品课程在院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推荐产生。
六、精品课程的管理
(一)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采用先规划、给予建设经费,后组织评审、授予称号的方式进行。精品课程荣誉称号一般保持3年,期满必须重新评定。
(二)精品课程建设规划由各系统一申报立项,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及有关专家组成院精品课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现场考察、答辩、评审,最后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1周)结束无异议者,报院主管领导批准。
(三)规划建设的精品课程项目须填报任务书,由课程负责人和所在系按照任务书组织建设。
(四)学院对院级规划建设的精品课程项目提供经费支持,每门精品课程建设费5000元。
(五)对列入规划建设的精品课程项目建设情况每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及有关专家进行。精品课程的日常管理、检查及指导由各系组织进行。各精品课程要根据建设规划的进程,每学期末做书面总结报所在系,由各系汇总后报教务处。
七、奖惩措施
(一)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的课程组主要成员,学院将在其职称评定、评先选优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具体细则按有关文件执行。
(二)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学院发放奖金2000元;省级精品课程,发放奖金3000元;国家级精品课程,发放奖金5000元(以上均为一次性)。凡学院提供了经费支持但未按期完成院级规划的精品课程项目,学院将追回所有经费,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三)参加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评选,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有关专家根据有关规定在院级精品课程中推荐产生,并予以重点扶持。
(四)学院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学院有权将其作品在网上免费向师生开放,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申报人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材料参加精品课程评选的,在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评资格。
(六)参与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影响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八、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