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五年制高职部:
为发挥文明有序的教室环境在优良学风建设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努力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的良好氛围,创建干净整洁的教学环境,展现文明和谐的校园风貌,学院决定开展“文明教室”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落实“文明教室”创建活动。
组 长:赵兴刚
副组长:张小卫
成 员:刘延民 王 瑜 王 欣 邵 华
庄绪强朱凯利 盛 林韩凯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各项具体事务。
二、活动内容
加强内涵建设,强化日常管理,通过宣传引导、监督检查、评比表彰等形式,开展“文明教室”创建活动。
1.“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文明教室”评分标准》(附件1)及《教室卫生标准》(附件2),建立教室卫生监督检查机制。
2.教室管理责任部门按照标准加强教室卫生、设备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3.教室管理责任部门进行自查自评,按照《“文明教室”参评名额分配表》(附件3)推荐 “文明教室”候选名单。
4.领导小组对教室卫生、设备管理、课堂风貌等情况进行检查,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学习风气。
5.领导小组参照“文明教室”评分标准,在“文明教室”候选名单中评选10个“文明教室”。
三、实施步骤
1.动员启动(10月)。召开“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启动会议,部署实施方案,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在校园开展“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参与、师生共创的良好氛围。
2.具体实施(10月-12月)。教室管理责任部门从教室卫生、设备管理、课堂风貌等方面入手,开展“文明教室”创建活动。
3.自查自评(10月-12月)。教室管理责任部门于每月20日前完成当月自查自评工作,推选出“文明教室”候选名单。
4.检查评选(10月-12月)。领导小组于每月25日之前开展当月检查评选工作,参照评分标准在候选名单中评选出10个“文明教室”。
四、表彰奖励
领导小组于12月底在前期评选的基础上,对教室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表彰奖励“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文明教室”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