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总结学院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22号)和学院《关于印发<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的通知》(院发〔2017〕15号)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学院教职工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教学资源、论文、著作等。
二、奖项设置
院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及思政专项。
三、选题方向
成果应紧密结合近年高职教育改革热点及学院推进的重点工作,具有一定格局和视野,有利于冲击省级教学成果奖。
1.注重研究基础。依托院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如一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示范性实训基地、教学团队、教改项目等),系统总结教学实践中的有效经验,融合潜在成果,凝练形成较为成熟的大型成果。
2.注重改革创新。紧扣陕西省、学院教育发展趋势,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选题。
3.注重实践效果。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难点、重点,提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法,经过较长时间的改革实践,效果显著。
4.思政专项应为聚焦思想政治理论课或课程思政相关主题,挖掘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所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成果。
四、申报要求
1.各系及公共课教研部应至少各申报一项成果,鼓励跨系、跨部门、跨专业及校企联合申报。原则上,成果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2.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应直接参与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团队年龄、职称、专业等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成员在成果完成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校企共建成果完成人可放宽至10人。
五、评选程序
1.申报与推荐。申报者参照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提交所在系(部),各系(部)对申报材料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并统一报送教务处。
2.专家评审。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选。
3.学院研究与公示。评选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通过后进行院内公示。
4.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全院公布教学成果获奖名单。
六、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及形式要求如下:
1.《陕西青年职业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文档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纸质文档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教学成果报告(至少包括成果主要内容、成果解决的问题及方法、成果的创新点、成果应用及推广的实践效果等方面内容,不超过6000字),纸质文档3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4.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如:正式出版的教材样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数据光盘、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立项、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编印目录,装订成册。
(二)请各系、各部门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以上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附件不随文印发,请登陆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陕青院教学专用”QQ群下载。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邵雨电话:88429872
附件1: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2: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3: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
教务处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