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相关处(室):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近期全面开展。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6月27日-7月1日为集中考试时间,基础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考试由各系自行安排。期末考试安排见附表。
二、考试地点
青华校区东区教学楼、含光校区教学楼。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考试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考试命题及试卷校对、印刷、运输、保管等相关工作,确保试题安全和考试正常进行;
(二)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各系要认真做好考试过程管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本次考试实行单人单桌,按学号单、双号分考场进行,学生考试座次按学号从前至后呈竖“S”形排列;
(三)严格要求,端正考风。各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遵规守则的价值观,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考试前,各班应召开主题班会,采取签订诚信承诺书等形式,严肃考纪考风;
(四)明确职责,规范作风。各系在接到通知后,应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守则》,明确监考职责,重申监考纪律,本次考试原则上不允许非在岗人员参与,确保考试工作的严肃性;
(五)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主 考: 赵兴刚
副 主 考: 王安平
成 员: 李振龙 贺延林 孙莹娟 韩洲雄 李庆丰 杨西京 盛 林 马雅玲 党彩莉 张小卫
五、考务安排
(一)由教务处组织的基础课考试,考务办设在教务处办公室;
(二)由各系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务办设在各系办公室,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