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8 14:25:19  作者:  点击:

各系: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6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院2013、2014、2015年首次招生的专科专业,即文化传媒系的编导(2013)、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2015),管理系的报关与国际货运(2013)、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2015),数字信息技术系的软件技术专业(2014),公共事业系的美术教育专业(2015),艺术系的空中乘务专业(2014)。

二、检查方式

1. 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见附件1)开展自评,认真填写《2013年新设专业有关情况数据表》(见附件2),按照《2013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提纲》(附件3)撰写自查报告,同时做好迎接教育厅实地抽查准备工作。

2. 2014、2015年首次招生专业按照《2014、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基本要求》(见附件4),撰写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各系于9月30日(星期五)前将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自查报告(含支撑材料、数据表)及2014、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报送至教务处。

四、注意事项

各系应重视此次自查报告撰写工作。教育厅将2013年首次招生专业检查结论分“合格”“需要整改”“不合格”三个等次。检查结论为“需要整改”的专业,须限期整改并接受复查。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学院将暂停该专业招生或予以撤销,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建设标准

附件2:2013年新设专业有关情况数据表

附件3:2013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自查报告提纲

附件4:2014、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中期检查报告基本要求

教务处

2016年3月18日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4.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docx】已下载

[教务处]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教务处版权所有
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
邮编710100   电话:029-6128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