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请各系统计2014-2015学年本系各专业主要实习单位中,指导教师(特指实习单位中的指导教师,不包括学院教师等)名单及所授课程名称(如企业文化、顶岗实习等),以及所指导学生人数(分专业)。于9月25日(本周五)之前将纸质版盖章交至教务处。参考格式如下:
教师姓名
工作单位及担任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指导专业
指导课程
指导学生数
教务处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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