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09]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承担高职高专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院返聘教师,并由学院出具返聘证明)。
二、评选条件
推荐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评选条件参照《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3)。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教学系初审,在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2、各系在推荐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此次评选工作。
3、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填写推荐表并准备个人相关材料(见附件7、附件8)。
请各系于2009年4月7日12时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注:陕教高[2009]5号文件及附件可登录http://sxgj.xanet.edu.cn或者http://www.sxqzy.com下载。
教务处
2009年3月30日
上一条: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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