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次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
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次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写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每年向省教育厅上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两次,分别为3月、8月。我院将开展第二次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现将此次填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本次状态数据采集统计时段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月9日前(财务数据采集至2008年12月31日)。
2、此次填写分工参照2008年状态数据采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凡部门负责人变动的其责任人亦做相应调整),由于此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请各系、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3、教工号按照人事处2008年编制的填写,课程代码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填写。
4、各部门按照第一次(2008年下发)下发表格采集信息。
5、各部门要仔细核查数据填报格式,确保数据规范、准确。
二、上报时间
1、请各部门将填好的表格务必于2009年4月10日12点之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报送教务处。
2、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潘晓燕老师联系,电话:88429872。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09-2010学年院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1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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