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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实践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4-12-19 15:09:47  作者:  点击:

关于举办实践教学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交流课程建设和实践教学的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开展实践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小组

组长:赵兴刚

副组长:王安平

成员:程相杰张俊霞刘晓琴雷瑛李庆丰杨西京

胡成富贺延林党彩莉

竞赛评审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策划、组织以及决赛阶段的评议等工作。

二、参赛范围

全院专任教师。

三、参赛要求

1、参赛教师须提交参赛教学内容的单节课程设计方案;

2、参赛教师须选择校内实训室作为竞赛场所;

3、参赛内容应突出该门课程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4、参赛时须组织20名学生参加。

四、竞赛安排

竞赛活动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系自行组织,决赛由学院统一组织。

(一)初赛(11月下旬至12月28日)

1、各系要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本系竞赛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本系实践教学竞赛活动,选拔推荐优秀教师参加院级比赛;

2、各系及所属教研室要在安排好日常教学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次教学竞赛活动的组织及准备工作;

3、各系须于2010年12月28日前完成初赛,并于2010年12月30日前将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和《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师实践教学竞赛推荐表》(见附件)报教务处。

(二)决赛(2011年元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参赛教师应以一节课(45分钟)为单元,设计并实施完整的实践教学过程(含学生实践部分);

2、进入决赛阶段的教师,须将参赛课程设计方案报送教务处(一式十份),作为本次评选的一项内容;

3、名额分配

人文系2名,财经系2名,管理系2名,数字信息技术系1名,公共事业系1名,艺术系1名。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3名。凡进入院级决赛阶段者均为获奖对象,由学院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优胜奖300元,决赛成绩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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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竞赛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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