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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2-19 14:47:56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

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切实做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我院将开展第七次状态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现将本次填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本次状态数据采集时段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分项表格表头注释中,特别说明按年度采集的除外)。

2.今年教育部已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升级为CPV2.11a001beta版。该版本与旧版相比有新增表格,且字段变化较大,部分数据项目和选项内容作了增删与修改,请各部门务必重新下载表格进行填写,不得沿用或复制旧表格。

3.教工号按照组织人事部2008年的编制规定填写,课程代码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填写。

4.因数据表格锁定了单元格格式,数据表填写必须手动输入,一律不允许复制粘贴;数据表中提供的标准化数据输入方法,可按实际情况选择,不得自行输入或粘贴;录入出生日期、获取证书日期等时间指标部分输入的格式,必须按标准格式输入,如2007年9月应输入2007-09(其中横线为英文半角状态下),否则将影响部分数据汇总的准确性。

5.请各部门在填写前,认真阅读数据平台各分项表格表头的注释和说明。各分项表格间相关联的数据要前后一致,所有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由填写人负责,经各部门领导审核后上报教务处。请各部门负责人本着对学院负责的态度,组织人员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注意事项

1.由于数据采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部门务必于2011年9月26日12点前将填好的表格以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所填表格,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查阅并下载。

3.教务处已将本次平台升级的改动和新增字段部分摘出,各部门请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查阅文件。

4.如有不明事宜,请与教务处潘小燕老师联系进行咨询。电话:88429872。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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