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1〕5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本次学院申报推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制度,我院分配限额一个。本次奖励范围: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奖励重点是在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在相同条件下,经立项的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和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优先考虑。
2、请各系登陆以下网址,了解评审相关要求。
http://www.snedu.gov.cn/moreNewsZwgk.do?id=8a8a809033ac8a2b0133d9e705200130&id1=402880e81d51945e011d519465a30001
3、请各系认真做好成果申报准备工作。符合申报要求者按照《〈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的有关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12月5日前,将《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和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三份,格式见文件附件3),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或论文(一般要求是在报刊上发表的,一式一份)报教务处。
2011-11-29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1年教学工作会议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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