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专科专业办学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提升专业设置宏观指导能力,陕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专科专业办学情况的通知》(陕教高办〔2013〕11号),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根据现设专业实际情况填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建设信息表》(见通知附件2)和《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汇总表》(见通知附件1),填写本系专业情况,批准设置文号等信息由教务处填写及统一汇总。
2.全校所有专业(包含目前停招专业)均需填写。在专业整理工作中已撤销的专业一并填报,并在附件中注明。
3.现有的艺术类专业除需填写专业建设信息表外,需另附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4.教育厅为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将在近期开展艺术类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开设艺术类专业的教学系积极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请各系于4月 23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曾丽萍处。
备注:所有表格详见附件《关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专科专业办学情况的通知》(陕教高办〔2013〕11号)。
网址:http://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304/16/6276.html
教 务 处
2013-4-22
上一条:教务处关于教学问题反馈的通知
下一条: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准考证领取通知
[教务处]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教务处版权所有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鱼包头街123号邮编710100 电话:029-6128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