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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修订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12-19 14:17:12  作者:  点击:

关于修订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系: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整体安排,现就修订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修订重点

1、完善专业素质、能力分解表。

各专业须根据培养规格及职业岗位,确定学生必备的关键知识、能力和素质,通过《专业素质、能力分解表》细分课程体系下“职业素质、职业能力、职业能力拓展”三类课程,确保以能力对应课程,由课程支撑能力,实现课程结构与岗位能力的对接。本次修订,各专业须统一在“三、人才培养规格”大项中增加“(四)专业素质、能力分解表”。以旅游管理专业为例:

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分解与支撑课程设置表

课程体系

素 质、能 力 分 解

支撑课程

职 业 素 质

1、思想品德素质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身心素质

体育、 军训

3、职业素养

现代服务礼仪

4、具有计算机操作、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知识

计算机应用基础

5、具有旅游专业英语听、说、读、写应有的基础知识

大学英语、旅游英语

职 业 能 力

1、具有导游讲解基本能力

导游基础、陕西导游

2、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线路设计的能力

中国旅游地理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3、旅行社团队报价、计调和会计核算的能力

计调实务

4、客源市场调查、分析、预测和开发的能力

旅游市场营销、外联实务

5、导游讲解、接待服务等综合技能

导游业务、服务心理学

6、运用旅游法律知识解决带团过程中发生问题和事故

旅游法规、导游业务

职业能力拓展

1、具有较高的导游技能,能胜任地陪、全陪、景区讲解工作

特色旅游管理

2、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社交能力、应变能力

普通话训练与演讲、应用文写作

3、具有一定市场营销能力

旅游市场营销、旅游电子商务

4、具有较强的审美鉴赏能力

旅游商品学、导游才艺

5、掌握酒店服务管理基本技能

营养学

2、明确各专业基本技能与职业资格证书

在人才培养方案“四.职业面向和证书;九.毕业要求,全院所有专业基本技能证书统一为: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证书(B级或以上),各专业须为必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一级或以上)或教育部教育信息管理中心ITAT证书,各专业二选一必考原则上每个专业均需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没有与本专业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者,须参考专业群内其他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3、职业素质模块修订课程

“军事理论”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两门课程按16学时授课,每学期4学时,采取讲座形式进行。其余课程按照院发2014(12)号,统一课时数。

4、实践教学计划表

专项技能实训和综合实训原则上以周为单位集中进行,以每周20学时核算课时量。

(1)本次修订,各专业专项技能实训须在实践教学计划表中按项目列出,明确每学期实训具体内容。

(2)专业综合实训包括:顶岗实习、毕业综合能力考核(毕业设计)等。各专业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24周,每周按20学时计算,合计480学时)。

5、各专业总课时包括:

课内课时+实践课程课时入学教育与军训40学时(2周)、社会实践40学时(2周)、每学期专项技能实训不少于40学时(2周)四学期共计160学时、顶岗实习480学时、毕业综合能力考核80学时)。

二、具体要求

1、各系在接到通知后,应按照修订重点,全面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在现有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规范格式,认真完成方案的修订工作。

2、各系修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后,须经各专业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审定,系主任审核签字,2014年6月13日前报教务处。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审议,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批准实施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填写《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原则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每年修订一次,且只用于新生。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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