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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核对的通知

时间:2014-12-19 14:09:32  作者:  点击:

关于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核对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厅毕业生数据审核工作整体安排,现将我院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届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以班级为单位,由教务处分发至各系。

二、学生信息修改属于招生过程填涂、录入错误的。需由学生提供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附考生当年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申请书。

三、学生信息修改属于在校期间变更的。需由学生提供:

1.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更改证明(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或理由,本人照片及发函单位固定联系方式等,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

2.更改信息前后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更改姓名应在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原件丢失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要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专用章)。

3.学生高考电子档案照片打印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一份。

四、学生将自己的生源填写至生源所在地栏,必须详细到区县,如: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或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五、请学生在户籍是否在校栏填写“是”或者“否”。

六、有遗漏的学生数据请各系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多余的学生数据予以注明。

为保证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请各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认真完成毕业生信息的核对、填写、修改、签名等工作,并于2012年6月29日前将毕业生信息核对表交教务处,2012年9月30日前将各种证明材料交教务处。

附:各班毕业生信息核对表

教 务 处

201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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