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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关于遴选首批重点专业的通知

时间:2014-12-19 14:04:59  作者:  点击: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关于遴选首批重点专业的通知

各系、处(室):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推进学院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遴选我院首批重点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专业建设为学院发展的基础和载体,以重点专业建设为引领和示范,通过遴选和培植重点专业,不断加强专业建设,着力全面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凝练学院办学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力推进学院科学发展。

二、遴选条件

1、已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高职专业;

2、自开设以来招生规模稳步、快速增长,并已形成一定规模、特色和品牌,就业前景好;专业建设发展的规模、特色、品牌和就业等效应,能有效地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学院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

3、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结构比较合理,“双师型”、“双师素质型”教师比例较高;

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实践技能教学,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成效显著;

5、教学管理规范,教材选用合理,教学文件齐全,实训实习条件基本能够满足实践教学要求。

三、遴选程序

1、以系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材料。 各教学系可根据遴选条件申报1—2个重点专业。申报时,须提交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重点专业立项申请书(附表)。

2、教务处根据各系上报材料,提出初审意见,拟定遴选时间和答辩要求,报院学术委员会。

3、院学术委员会采取集中评审方式。在听取专业所在系申报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评审,遴选出我院首批重点专业,报学院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四、组织领导

重点专业建设在学院专业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组长:黄思光

副组长:安强万琦

成员:杨滨、张逊德、杜兵社、田涛、赵兴刚、宁建飞

雷瑛、陈永利、程相杰、孙伟、张继学、祝德科

学院专业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院专业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专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程相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支持保障和建设要求

重点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学院从人、财、物等方面对重点专业实行倾斜政策。大力支持重点专业,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技能教学,体现引领示范,实现率先发展。

请各系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积极做好此项工作,并于2007年11月20日前将重点专业立项申请书报教务处。

二00七年十一月七日

[教务处]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教务处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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