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副校(院)长韩凯军带队开展“五一”节前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教务处处长张小卫、副处长刘延民及各系教学工作负责人参加。
韩凯军一行深入1号、2号、3号、4号实训楼,全面检查了各实训室水电、门窗、教学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情况。经检查,各实训室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安全通道畅通,同时也存在个别实训室耗材堆放杂乱、缺少安全标识等问题。检查后,教务处将向相关系下发实训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韩凯军强调,实训室安全是校(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要一把手牵头,进一步夯实安全责任,开展常态化、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教务处要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尽快落实校(院)实训室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科学、有效做好实训室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