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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

    院发【2017】15号

    时间:2017-09-01 17:48:26  作者:  点击:

    一、评选范围

    (一)成果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教学成果指符合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对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1.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形式

    成果主要包括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教学资源、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一)在学院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院级教学成果奖”)。

    (二)成果完成人应直接参与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校企共建成果完成人不超过10人。

    (三)教学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对教育教学产生一定影响。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申请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四)已经获得过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评选程序

    (一)院级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在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奖前进行。教务处负责评选组织工作。

    (二)凡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提出申请,填写《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1),提交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如:正式出版的教材样书、公开发表的论文、数据光盘、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立项、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

    (三)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评选。

    (四)院长办公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研究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按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二十五条处理。

    (五)学院发文公布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院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评选标准

    一等奖:在高职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要创新和明显突破,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显著效果,对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一定影响。

    二等奖:在高职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明显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在院内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较大影响。

    三等奖:在高职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一定成效,在院内处于先进水平并产生一定影响。

    (三)奖励办法

    1.学院向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成果第一完成人负责按贡献大小进行奖金分配和发放。

    2.学院在院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的基础上,择优进行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与推荐,对于获得省级、国家级奖的教学成果,学院给予奖励。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按照最高级别标准奖励,已获得奖励者补足差额。

    (四)奖励标准

    国家、省级及院级教学成果奖奖励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教学成果奖奖励标准

    级别

    获 奖 等 级

    奖 励 标 准(元)

    国家级

    特等奖

    100000

    一等奖

    80000

    二等奖

    60000

    省级

    特等奖

    50000

    一等奖

    30000

    二等奖

    10000

    院级

    一等奖

    5000

    二等奖

    3000

    三等奖

    2000

    五、附则

    (一)学院组织获奖成果参加各级教学成果的推广交流工作,不断扩大获奖成果的实践成效。

    (二)成果奖获,记入获奖者档案,作为岗位聘任、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1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成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完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果完成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推荐时间:年月日

    教务处 制

    一、成果简介

    成果

    立项

    情况

    立 项

    时 间

    立 项

    种 类

    立 项

    等 级

    经费数额

    (元)

    立 项

    部 门

    项 目

    编 号

    成果

    曾获

    奖励

    情况

    获 奖

    时 间

    获 奖

    种 类

    获 奖

    等 级

    奖金数额(元)

    授 奖

    部 门

    成果起止时间

    起始:年月

    完成:年月

    1.成果简介

    2.成果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及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

    3.成果的创新点

    4.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二、第一完成人情况

    第一完成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

    学历

    专业技术

    职称

    现任党政

    职务

    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本 人 签 名:

    年月日

    主要完成人情况

    主要完成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后

    学历

    专业技术

    职称

    现任党政

    职务

    现从事工作

    及专长

    移动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

    本 人 签 名:

    年月日

    三、推荐、评审意见

    负责人签名:部门(公章)

    年月日

    评审组意见:

    评审组负责人:

    年月日

    学院审核批准意见:

    学院(盖章):

    年月日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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