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学生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按顺序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学生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考生领到试题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顺序号等栏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必须在试卷密封线外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需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交卷之前不准离开座位,不准离开考场。如确因身体健康原因必须去卫生间者,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后,由监考人员陪同。
十一、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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