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及4月23日教育部2025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会议精神,现就近期实训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落实安全责任。为进一步落实三级联动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请各系为每个实训室指派一名实训室负责人(非实习学生岗),作为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人信息将张贴于实训室安全信息牌上。请各系填报实训室负责人信息统计表(附件1),于4月30日前经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交教务处。
2.做好分级分类。按照《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2025年拟建实训室开展分级分类工作,更新本系实训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报教务处备案。
3.开展安全自查。各系组织实训室负责人对所属实训室开展“五一节”前安全自查工作,重点关注实训室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及设备安全等,建立实训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附件2),于4月30日前经系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交教务处。
请各系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1:实训室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附件2:实训室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教务处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