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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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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
2017-02-21 16:08  

通知:

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工作已经开始,请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执委函〔2017〕5号]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通过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并于2月25日前,下载打印《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交由教务处审核,统一加盖学院公章。

一、裁判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6.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按要求完成指定裁判工作。

二、监督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赛项监督所需的沟通与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按要求完成指定监督工作。

5.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申报流程

1.符合要求且有意向的教师登录拟推荐裁判、监督员登录全国技能大赛专家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dszjgl.chinaskills-jsw.org,点击右上角“专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注册个人帐号。平台使用说明书可在大赛官网http://www.chinaskills-jsw.org中,“资源共享”栏目下载。

2.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注册并登录平台后,按照“专家信息维护--执赛申报申请(其中推荐单位类别选择省教育行政部门)--在线提交”的流程完成网上填报。

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交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统一审核通过,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省教育厅。

教务处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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