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实训指导书项目建设工作整体安排,学院决定对2014年立项建设的实训指导书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延期验收的实训指导书项目(见附件1);
(二)要求按期整改完善的实训指导书项目。(见附件2)
二、验收程序
(一)各系自评(11月10—11月17日)
由各系组织对所有项目进行自评,自评通过者,提交实训指导书样书,延期验收的项目同时提交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
(二)学院评审
学院拟于11月23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一)请各系于11月17日12:00前将验收申请表(1份)及样书或样稿(5本)报教务处。已经延期验收的实训指导书项目如本次不提交验收申请,将视为放弃建设,学院将停止经费支持。
(二)验收合格的实训指导书,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凭有关票据报销资助经费。
附件1:延期验收实训指导书项目一览表
附件2:整改完善实训指导书项目一览表
附件3: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材、实训指导书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