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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8-12-13 11:02  

一、事故类型及原因

根据我院实训室设备、教学内容等具体情况,我院实训室易发生的事故类型有:

(一)火灾

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训室都可能发生: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使用不合规格的用电设备或电源插排等;

3.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三)爆炸

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训室: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二、组织机构

学院高度重视实训室安全,成立了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包括实训室安全在内的全院安全事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三、实训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训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实训标准、规范、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训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⑴切断电源开关;

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三)实训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训室爆炸发生时,实训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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