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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院发〔2014〕11号

2015-05-06 16:39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养,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订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教材建设项目原则上是院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核心课程,力求做到教材建设与课程建设同步规划。

2.申报的教材建设项目团队具有合理的学历、职称和能力结构,须1名以上企业行业人士参与,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所编写课程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

3.申报的教材建设项目必须体现“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案例教学、工学交替”等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思路,须适应项目学习和案例学习,注重吸收行业发展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和典型案例,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注重吸收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最终形成具有学院专业特色的高职教材。

二、申报程序

1.系部推荐。申报人所在教研室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由系部向教务处申报。

2.学院审批立项。教务处组织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审议系部推荐的教材建设项目,并提出立项建议,经院长办公会审定批准,作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

3.系部组织实施。经学院批准的教材建设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团队制定教材建设方案,并认真付诸实施。教务处对教材建设项目进行不定期阶段性检查,若检查未达到要求,系部和教材建设项目团队应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教材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

4.学院评估验收。立项建设的教材,建设期满,系部应责成项目建设团队先行组织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并向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申请评估验收,教务处组织评估验收。

三、出版管理

1.经批准出版的校本教材,必须是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发行,获得全国统一的书刊号。

2.经批准出版的教材由主编与出版社商定出版合作协议,签定出版合同,并报教务处备案。

3.获得批准出版的教材在出版时,须在指定位置(封面、扉页或后记)上标注“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字样。教材一经出版,学院有权在各种场合优先使用该教材。

4.教材出版后,经所在系审核,教务处审定,主管院长审批,由教务处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优先选用。

5.教材出版后编者须送教材样书10本至学院相关部门留存(所在系、教务处、科研处各1本,图书馆7本)。

6.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任务者,经主编申请,学院批准,出版时间最多可延期半年,延期后,将取消编写团队成员下次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资格。

四、经费与奖励

1.教材正式出版后,由主编填写《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材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提出验收申请,经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验收合格、学院审批,资助教材建设经费15000元。

2.主编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凭有关票据报销资助经费。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能报销资助经费:因编者或出版社的原因,未能按计划出版者;经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申报教材在体例和内容上未能达到申报书要求者。

4.被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定为优秀教材的,学院向完成立项任务作者颁发“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优秀教材荣誉证书”,荣誉归编著教材的个人或集体所有。

5.优秀校本教材可列入“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范围,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优先推荐申报参加上一级优秀教材的评奖工作。

五、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2: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材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附件【附件1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材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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